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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判赔200万元!擅自在酒店服务上使用“皇冠”“Crown”标识构成侵权
辉知队评论 在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时,是应当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相关消费者在面对涉案标识时,容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而且对于消费者是否会产生误认和混淆,并不以实际发生为要件,而是以存在发生混淆的可能性为标准。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使用的“金鳯皇冠大酒店Golde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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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麗枫酒店”诉“麓枫酒店”商标侵权,获一二审法院支持!
辉知队评论 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以及二审法院的说理可以看出,本案主要的焦点在于《商标法》第47条第二款的理解。该款关于“不具有追溯力”的规定并未明确说明仅适用于该商标注册人作为商标权人发起的商标侵权诉讼、行政投诉或者进行的商标转让和使用许可,而不适用于该商标注册人作为被侵权人的情形。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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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北京高院认定:“湘西黄金茶”不属于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辉知队评论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为:①原告保靖黄金茶协会、天成联社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②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引发公众误解;③诉争商标是否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针对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以及一审法院均认为:引证商标“8532976”号保靖黄金茶的商标权利人为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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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索赔1200万!“消消乐”非通用名称,擅自用作游戏类别名称的构成侵权
辉知队评论 本案中主要争议焦点为:①“消消乐”是否已成为一种消除类的游戏类型?②关于本案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①,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商标“消消乐”作为一个臆造词,在被注册为商标后,经过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的持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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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仿冒“哈根达斯”商业标识并搭售自营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辉知队评论 本案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哈根达斯宣传手册是否具有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来源识别功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兜底条款“(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于该条款如何理解,2022年3月2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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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二审改判!北京高院认定“百威”构成驰名商标,“百威月饼”应予无效宣告
辉知队评论 本案一、二审法院在事实查明一致的情况下,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值得关注。一审原告以商标权、商号权为请求权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前,引证商标并未达到驰名状态;其次,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月饼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啤酒等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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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商标侵权案件中管辖法院的选择
辉知队评论 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往往希望在更高级别的法院或者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中院受理、审理,其中既有技术上的考虑,也有方便诉讼的考虑。但是管辖的选择必须具有明确的连接点或者其他依据,尤其是以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商标权利基础和被诉侵权行为属于不相同且不相似的商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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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在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应受在先注册商标的约束
基本案情 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第1476867号“蒙娜丽莎”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于2000年11月21日在第19类非金属地板砖,瓷砖,建筑用非金属墙砖,建筑用嵌砖等商品上核准注册。经过原告等宣传、使用,该商标于2006后陆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丁伟刚、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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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从“今日头条鱼”案看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权利基础选择
基本案情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字节跳动公司)享有注册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上的第11752793号“今日头条”商标(简称涉案商标)专用权。涉案商标用于“今日头条”手机应用APP上,在全国范围具有较高影响力,并获得众多荣誉。 字节跳动公司发现,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永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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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 辉知简评 | 从“大润发”案,看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司法认定
辉知队评论 本案康成公司以注册于第35类的第5091186号“大润发”服务商标作为权利基础提起诉讼,并认为韩宝公司、百羚公司在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不相同也不类似的第11类冰箱上使用被诉侵权标识,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请求法院认定涉案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按照我国《商标法》以及最高院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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